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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归”九江创业最多可获50万元扶持

2018-12-11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吸引更多的留学人员来九江创业就业,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九江市2019年第一批留学人员创业创新支持计划申报工作即将启动。已经获得留学人员创业创新扶持的企业(单位)或个人不再申报。

       据介绍,本次所指的留学人员为:经国家公派、自费出国学习并取得国外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在国内取得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后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知名企业进修、研读研发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回国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出国留学并取得了外国长期居留或留学国再入境资格的人员;在国外学有所长并为九江市所需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政策规定,留学人员创业发展资金分两类,一般企业10-30万元,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或国家重点实验室项目的企业30-50万元,支持资金分两期到账。留学人员成果转化也是分两类,一般项目10万元,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或国家重点实验室项目的20万元。对引进留学人员到园区工作的,每引进一人奖励3000元;引进留学人员到园区创业,每引进一个项目奖励2万元。

       留学人员创业租金按园区优惠价补贴,需用面积在200平方米以内的,前三年全额补助租金,后三年按市场价50%补助租金;超出20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三年内按市场价的50%补助租金,每年年初申报前一年租金补贴。享受了各县市区房租补贴的留学人员企业不重复享受该项补贴。留学人员在九江市无自有住房,并且每年连续或累计半年以上在九江居住的,三年内租用自住住房按1200—1800元/月给予租金补贴;需要在九江市区购置自住住房,并在园区工作满五年的,给予一定比例不超过20万元的购房补助,每年年初申报上一年住房补贴。具有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到园区工作,五年内每月给予2500元的生活补贴;具有副教授职称或硕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到创业园工作,五年内每月给予2000元的生活补贴,每年年初申报上一年生活补贴。

       申请人须完整提供所需的材料,表格均可从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九江留学人员创业园”专题“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网址:http://www.jxhrss.gov.cnhttp://www.jjrs.gov.cn)。申请表应于2019年1月15日前报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负责材料的初审,签署意见并盖章,于2019年1月31日前报九江市人社局专家和留学人员中心,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792-8573940,13170823620。市人社局专家和留学人员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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