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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火炬高新区出台政策加大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培育力度
来源名:中国高新网
分类:信息  创建于:2018-11-20 被查看:1833次
   导语:为贯彻落实《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切实发挥人才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高新区于近日出台了《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大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培育力度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高质量发展推动“双千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委发〔2018〕13号)精神,切实发挥人才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高新区于近日出台了《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大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培育力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启动实施人才创业项目储备计划和创业人才提升计划。 
  与之前同类政策相比,该《意见》具有三大优势:一是引才渠道更广。《意见》聚焦人才和项目的储备、培养,首次将归国留学人员创业项目和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纳入高新区高层次人才项目储备计划,大力引进和培养。二是扶持力度更大。《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创业扶持资金和创业场所补贴额度,如将归国留学人员创业项目扶持资金从原市级政策中的10万元提高到20-50万元。三是资金申报更及时。申报时间从原来的“一年一次”改为“两月一次”,且企业进入高新区正式运营6个月即可申报,让企业及时享受政策红利,提升获得感。
  主要政策措施包括:一是给予归国留学人员创业项目、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最高50万元创业资金支持,并给予最高400平方米创业场所租金优惠,优惠期限为3年。二是对入选厦门市“双百计划”A+、A、B类创业项目,按照其可获得的市级创业扶持资金额(含海外高层次人才补助资金)的30%,给予创业扶持资金支持;三是对已获得市“双百计划”创业扶持资金,且企业上一年度销售额达100万元或近3年销售额累计达300万元的区内 “双百计划”创业项目,按照其已获得的市级创业扶持资金额(含海外高层次人才补助资金)60%,给予创业扶持资金配套。四是对区内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创业人才的双百人才参照“双百计划”A+类创业人才标准给予资金扶持,并将创业场所优惠面积扩大到岛内最高500平方米或岛外最高1000平方米,5年内免交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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