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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8月31日前高层次人才可申请补贴 最高可获200万元
来源名:株洲新闻网
分类:信息  创建于:2018-08-16 被查看:1787次
       近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联合发布了《株洲市2018年度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暨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申报公告》,8月31日前,在株洲市用人单位工作,符合《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A、B、C、D、E类人才相应条件的,可由人才所在单位统一组织申报补贴,最高可获200万元。 
最高补贴达200万元 
       对于全职引进的A、B、C、D、E类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安家补贴,按5:3:2的比例分三年发放。柔性引进的A、B、C三类人才分别每年给予最高10万元、8万元、5万元补贴,每人享受期限不超过三年。 
       属市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的,由市财政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属其他用人单位的,由市财政和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 
哪些人可以申报? 
       在株洲市用人单位工作,符合《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A、B、C、D、E类人才相应条件的,由人才所在单位统一组织申报。所在单位为企业的,应在株洲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株洲市缴税和参加社会保险。 
申报条件条件有哪些?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人应符合《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A、B、C、D、E类人才的相应条件,且为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全职引进的对象不包括组织任命到我市的人才,柔性引进的对象不包括组织任命到我市的人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才。 
       全职引进人才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属国内人才的,要求人事和社保关系转入株洲;属外籍人才的,每年须在株洲市工作6个月以上。柔性引进人才要求与用人单位应以项目、技术合作的方式签订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及义务,在株实际工作时间年内不少于1个月且工作成效显著。 
       申报单位应是株洲市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机构等独立法人单位,依法在株洲市纳税和参加社会保险。 
       新引进的优势新兴产业领域年薪40万元以上的高级经营管理、生产研发人才可申请E类全职引进人才安家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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