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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鼓励人才投身农业建设 新引进硕士购房时可获8万补助
来源名:大洋网
分类:信息  创建于:2018-08-16 被查看:1894次
         农业现代化,人才是魂。受城市对乡村的人才虹吸效应影响,韶关乡村振兴“缺人才”现象比较突出。记者今天从韶关市人民政府获悉,该市最新出台了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优惠政策的通知,将对人才投身农业建设进行奖励。
        通知显示,新引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在韶关市从事农业工作的,纳入农业人才引入范围。对新引进农业人才发放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中级职称或本科6000元/人/年,副高职称或硕士1.2万元/人/年,正高职称或博士1.8万元/人/年,补贴期限为2年。工作满2年后继续在韶关市从事农业工作的,按以上标准的50%继续发放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生活补贴一年发放一次,按实际在韶工作的月份计算。
        对新引进农业人才发放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2400元/人/年,一年发放一次,享受期限不超过2年。已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已享受购房补贴的不再享受该项补贴。
       对新引进农业人才在韶关市境内购房的发放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硕士8万元、本科3万元、专科1万元。此项补贴采取一次性享受分两次发放执行,3年内发放完毕(第一年发放50%,第三年发放50%)。
        在韶从事农业工作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农业人才,其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的,可按规定向各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由各级教育部门按就近原则妥善安排;属于高层次人才的,由各级教育部门按就近优先原则统筹安排。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农业人才“零门槛”落户,参照特殊引进人才“绿色通道”办法直接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职称聘用向基层从事农业工作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才倾斜,聘任可突破岗位设置的职数。
        入选省级人才团队按省财政资助资金的50%由市给予配套资助(单个项目不超过1000万元),分两期拨付,签订合同后拨付60%,通过中期考核后拨付40%。市财政配套资助资金60%用于团队生活补助,其余40%用于科研工作资助。
        入选韶关市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按A、B、C三档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资助。该市财政资金分三期拨付到入选团队所入驻的企业(用于团队生活补助不超过30%,其余用于科研工作资助),签订合同后拨付50%,通过中期考核后拨付30%,通过验收考核拨付20%。
        对于入选的人才团队,在项目申报评审时,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立项和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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