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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出台12项支持政策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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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政策  创建于:2017-08-29 被查看:2328次
为了深入贯彻中、省和示范区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第一资源的理念,以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吸引和留住海内外优秀人才,为实现示范区“追赶超越”目标提供更广泛、更持久、更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撑。日前,示范区加大政策创新力度,出台《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推出12项支持政策为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招才引凤”。

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示范区引进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强创新创业能力,在某一学科或专业领域有较深造诣和较大影响,能在学科建设、技术开发、产业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引领作用的优秀人才。主要包括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C类:地方级领军人才,D类:围绕自贸区杨凌片区建设和重大项目建设,聚焦生物医药、农产品加工、农业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行业以及公共事务管理方面的各类急需紧缺人才。

办法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类别,可以享受一次性最高50万元安家及每月最高1万元生活补助;免租住房等住房保障及购房补助;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由用人单位向机构编制部门申请特设岗位,优先保证编制;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薪酬待遇支持;科研扶持;项目扶持;动态支持;用人单位要积极推荐优秀人才参加选拔表彰和成果申报;人社、教育部门协助用人单位解决引进人才配偶随迁、未成年子女入学入托等实际问题,享受杨凌户籍居民待遇并予以优先照顾,简化办理入学、转学相关手续;建立医疗服务绿色通道,对高层次人才畅通预约、挂号、检查、治疗等诊疗服务“绿色通道”,按每人每年2000元标准组织健康体检;对驻区高效和科研院所引进的第A、B类人才,按照每人50、30万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支持,分年度核发,所需费用由示范区人才专项资金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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