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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发布人才吸纳政策 海归硕士每月可领400元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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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政策  创建于:2017-04-25 被查看:2183次
       留学回国人员来青,就业创业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是大部分海归关注的热点,昨天,市外国专家局局长于炳波就“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及服务”问题与广大网友进行了交流,表示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并获得本科以上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比照青岛市高校毕业生,享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组建两处综合性留创园

       海外高层次人才是指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学成后在海外从事科研、教学、工程技术、金融、管理等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内所需的高级管理人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以及拥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的人才。

       针对网友咨询较多的创业政策问题,于炳波介绍说:“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并获得本科以上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比照青岛市高校毕业生,享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另外,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青创办企业,可在创办当年申请入驻青岛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经审核认定后,可享受三年房租全免的优惠政策。”
       据悉,入驻青岛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创业的高层次人才本人及创业团队带头人应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的硕士及以上学位;(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3)创业项目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并能够进行产业化生产;(4)高层次人才或人才团队带头人担任企业法人,或所占股份在30%以上;(5)入驻企业注册资本一般不少于50万元;(6)入驻企业在青首次注册,或所从事的项目与原在青创业项目有明显的差异。具体可以咨询高创中心管理办公室,电话是66715390。

       于炳波表示,青岛市为鼓励和扶持留学回国人员创业,组建了2家综合性的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一个是国家级的中国青岛留学人员创业园,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咨询电话是66966620;另一个是青岛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位于崂山区株洲(楼盘)路153号,咨询电话是66715390。

       留学回国人员不设派遣年限“国内毕业的研究生可以申领住房补贴,请问国外留学回国的博士,是否也可以申请此项补贴政策?”针对网友咨询的住房补贴问题,于炳波解释说,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12年以后来青就业,具有本市户籍,且所在单位为其缴纳“五险”的,是可以申领住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600元/月,硕士研究生400元/月。

       于炳波提醒留学回国人员,来青就业的学历认证和办理派遣证可到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91号青岛市人才中心一楼大厅青岛留学回国人员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窗口进行办理。按照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规定,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2.需认证的国外源语言(颁发证书院校国家的官方语言)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和复印件;3.需认证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所学课程完整的正式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4.需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和成绩单(研究证明信)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5.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原件和复印件;6.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

       办理派遣落户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验原件);2.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3.单位接收函原件;4.由存档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原件;5.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6.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的复印件或者户籍证明的复印件。此外,关于留学回国人员回国后派遣年限方面,我市没有设置年限限制,但只能办理一次。具体可电话咨询:6671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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