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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05 02:42:54 [联系我]楼主
 用户:dyduan
 性别:女
 地区:中国大陆, 北京
关于回国(来华)定居专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引文回复][回复
                          关于回国(来华)定居专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专发〖1995〗36号
 
各驻外使、领馆、团、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旅居国外的华侨、华人和台湾、港澳同胞中的一些 科技专家陆续
回国(来华)定居工作。这些专家多数在欧美等经济发达国家学习并 取得博士或硕士学位,他们
回来后大部分安排在高教或科研岗位工作,许多人已成 为本单位学术、技术带头人,不少人做出
了突出贡献。这些专家知识新、年纪轻, 他们回国(来华)定居工作,带动了我国一些新学科领
域的发展,有的还填补了国 内空白。1992年,3位回国定居工作的专家被增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
还有不少做出突出贡献的回国(来华)定居工作专家先后享受到政府特殊津贴。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科技专家回国(来华)定居工作。国内有关部门和驻 外使、领馆的
领事、教育、科技、文化部门为推荐、引进科技专家回祖国服务也做 了许多细致的工作。最近,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人事部、财政部《关于来华定居工 作专家工作安排及待遇等问题的规定》(
国办发[1994]102号), 适当提高了来华 定居工作专家的生活待遇。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进一
步做好吸引海外专家、学者 回国(来华)定居,为祖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的工作,现将有关
问题通知如下:
  一、旅居国外的华侨、华人和台湾、港澳同胞中的科技专家回祖国大陆或来华 定居工作,由
人事部审批,具体工作由人事部专家司负责。
  二、回国(来华)定居工作的科技专家是指: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并对某一门学科有
专门研究或擅长某项技术的人才。为适应我国科技和经济事业的发展,我们的工作对象重点是那些
在科学技术或其他领域做出显著成绩、学有专长、有真才实学的优秀人才,以及其研究和工作领域
处于国际领先地位、有发展前途的、我国急需的青年尖子人才。请各驻外使、领馆有针对性地物色
一批国内急需的微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航空航天、自动化、新能源、激光和海洋等高新技
术领域或经济、金融、贸易、法律等社会科学方面的人才,并及时向国内推荐。
  三、旅居国外的华侨、华人和台湾、港澳同胞中的科技专家申请回国(来华)定居工作,具体
程序为:先由本人填写《回国(来华)定居工作申请表》(表样见附件),再由受理的驻外使、领
馆审核提出意见,并将《申请表》和能反映其学历、经历、专长等有关材料及近期身体健康检查证
明,一并报送人事部专家司;待国内为其安排好工作和生活等事项,并经批准后再通知申请人。对
申请回国(来华)定居工作的专家,应热情地向他们介绍国内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形势及国内
对人才的需要情况,同时也要把各种困难充分地向他们讲清楚,请他们认真考虑;要详细了解他们
的要求、业务水平及身体健康状况;对有条件的,可建议他们先自费前来对国内的工作和生活情况
做些了解,以便为定居工作做好必要的准备。
  四、对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1966年以来,从中国大陆去国(境)外留学(包括公费、自费
)、现留居国(境)外已取得居住证件或加入外国国籍的科技专家,对其中我国急需的优秀人才,
我们要积极争取和吸引他们回国(来华)服务。如其愿意回国(来华)定居工作,可参照上述做法
按规定程序由驻外使馆教育处确认为优秀技尖人才并签署意见,经国家教委外事司审核后,报人事
部专家司。凡经批准回国(来华)定居工作的,享受国办发〖1994〗102 号文件所规定的回国(来
华)定居工作专家待遇。
  请各有关驻外使、领馆与国内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此项工作。工作中有何情况和问题
,请及时函告人事部专家司。

 
※ 来源:未名海外人才网 http://www.Rencai8.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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